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该片主控方为中国电影“国家队”中影集团,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傅若清介绍,《流浪地球2》创作阶段就有海外同步上映的宣传思考。此般考虑的核心是,科幻电影在海外产生影响的先决条件较一般影片要强,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在海外传播能够产生很好的共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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